江苏省保健养生业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成立于2009年8月19日。由宋建国同志任主任委员,汪志祥、魏国、郑光耀任副主任委员。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南京标准化协会内,由南京标准化协会承担委员会具体秘书处工作。
江苏省保健养生业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主要工作范围:
1、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提出保健养生专业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措施的建议。
2、按照国家制定、修订标准的原则,以及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方针,指导企业制定保健养生专业标准,建立保健养生专业标准体系和积极采用国际标准。
3、受标准制定部门的委托,负责组织保健养生专业的国家标准的宣讲、培训,推动标准的实施,对保健养生专业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做出书面报告;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保健养生专业标准化工作的建议。
4、积极组织收集和分析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发展动态,翻译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向企业提供咨询和服务。
5、受有关主管部门委托,承担保健养生专业标准化范围内服务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水平评价工作。受有关主管部门委托,可承担保健养生专业引进项目的标准化审查工作,并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标准化水平分析报告。
6、接受省、市和企业的委托,承担保健养生专业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制定、审查和宣讲、咨询等技术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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